六月,前天刚下过雨。
我躺在教学楼的屋顶上望着天空。阳光不是很明媚,云向东,微风挑起我的头发。视界内的全部都在动,我却觉得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。
碟片在CD机里缓缓的转动着,耳机里流淌着民谣吉他清脆的弦乐和鲍勃迪伦的沙哑唱音。在屁股下面,坐垫带给我温馨舒适的感觉。总而言之我现在处于极其自由的状态。
平
常放学之后,我偶尔会跑到轻音部去蹭她们的Marshall音箱放歌听,品牌历史几乎等于摇滚乐发展史的Marshall所发出的浑厚的音色让我无法自
拔。可惜并非社员的我不是很受欢迎,于是我基本只有在周三和周五才会去一边体验披头士与滚石的魅力,一边接受来自社员们的[快滚]的电波。
其他时候,我会带上坐垫和电子产品去屋顶或者中庭。假装四处看风景,脑袋放空或者想一些莫名奇妙的事情。有时也会在屋顶欣赏着社团活动洋溢的玫瑰色的校园生活。仿佛城市的血管一样的河流穿过校园,拜其所赐景观非常唯美。老校友捐赠的很多极具价值的东西都可以随意由学生使用,算是初高中连读的大小姐学校,开放的校风和设计颇为可爱的水手服在市里也有不小的人气。
我喜欢摇滚乐,为其倾注了大部分人生。大部分时候喜欢和讨厌都没有理由,不过非要问为什么的话大概是因为憧憬吧。话虽如此,我的家庭非常平和,家教也不是特别严格,学园生活由于摇滚和香烟被打上了叛逆不良的标签,虽然本质身为遵纪守法的乖孩子令我对此不以为然,但是不愿与人交流的我却也乐得轻松。
在没成为别扭的高中生之前,我还是不怎么别扭的初中生。
有天我在河畔遇到了一位中年人,似乎是自由人的样子。衣服很破旧但意外的干净,头上戴着违和感强烈的爵士帽,还装饰着铜质的亮片。
“最近的早晚都很凉,但是中午却热得要命。”大叔突然开口道。
“是啊。”我左右张望着,发现这里没有其他人,于是只好应了一声。
蝴蝶煽动翅膀,从我面前飞过。美丽的轨迹划去大叔的方向,我看着它消失在视线里。
“人类被重力束缚着。”你不这么认为吗,他这么问我:“所以才没有办法自由自在,也没有办法飞翔。”
“不是有飞机吗?”
面对他奇怪的发言,我回嘴。
“对喔。”他摸摸鼻子,“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个。”
我走到他身旁几米的地方躺下,杂草抚摸着我的脸。其实我也说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呆在这里,也许是很闲吧。波光粼粼的河水静静的流着,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点点星光。舒适的气氛,悠闲的风带给我如此的感觉。
“不
仅是重力,社会、家庭还有其他什么东西同样束缚着我们。”他说,“来自纲常伦理的限制,比如说虐待小动物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吧——尽管人类本身就已经把暴力
刻在基因里了。人们追求着欲望,并非是生存本能,而是不那么必要的东西。我是说,尽管追求欲望,却又否定着欲望。这很奇怪吧?而且无论什么事都要分出对与
错,明明知道黑白并不分明,活在灰色世界的人也有很多,就比如我。”
“你说这个谁懂啊。”什么灰色世界我没听说也不想知道。
话说回来,他转换了话题,“你不用上课吗?看你的制服是初中生吧。今天不是工作日吗?”
并非是不想去上学,但我还是翘课了。因为今早挤公车睡醒了之后已经到了终点站,最后我选择了漫步在不知名的街道欣赏不熟悉的风景,暂时忘记班任那张总是愤怒的脸。
“年轻真好,就算做了错事也是美好的青春。该怎么说,看起来神采缤纷。我也有你现在的这种时期,不过现在嘛,已经变成公园、河岸还有社会新闻的一部分了。”自
由人先生感慨道,“年过四十的朋克歌手还在唱无聊的人生,中年女漫画家还做LO娘,像这样不再青春的人去追求青春很不伦不类吧。”
“就算你这么说,我没什么青春的实感诶。”我向他递去香烟,“抽烟吗?”
“吸烟有害健康。”他取出一根叼在嘴里,“你看烟盒上也这么写,据说还会影响发育。”
“没什么说服力的说教还是省省吧。”我摸着自己只是微微隆起的胸部,“这点还用不着你担心。”我把焦油、尼古丁还有其他的东西吸入肺里补充道;
“而且我也不觉得有害健康哪里不对,只要人活着,就没有一件事不对健康有害。”
忘
了是什么人说过的,当下生活不太好的人的总是会回忆过去,或者展望未来。年仅十七岁的我还不是很明白,不过经常翘课的我,在公园总能见到在翻自由人宝箱的
流浪汉或者独自玩秋千的上班族。有时他们会以为我在做特种营业而来搭话,大概是因为同样身为不如意的社会人的亲和感吧。不过当我表明身份之后,他们便会例
行的以自己为实例的开始说教,血淋淋的现实确实触目惊心。
而他们无一例外的会开始怀念自己的学生时代,并称那是自己最为美妙的一段人生。俄国的
哲学家别林斯基(1811-1848)曾经说过——青春在人的一生中只有一次,而青春时期比任何时期都最强盛美好。不过拥有这种宝贵财富的我却不觉得有任何特别的地方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他问我。
“小山初代。”我回忆起喜欢的作家,随口胡诌道。
“小初代有想做的事情吗?”他把我的假名放在句子里。
想做的事情,梦想或者理想。大人总是会用这样庞大的目标来掩盖自己的迷惘,就仿佛无事可做是废人的代名词一样。我不知道今后要做些什么,不过当下我想要一把
Gibson_LP,很向往流浪歌手的生活——走遍世界,站在不熟悉的街角弹喜欢的歌,数着帽子里的零钱决定今天的晚餐。很**,但是也很浪漫。
就像鲍勃迪伦在歌中唱的那样,“人要经历多久的等待,才能获得自由?“
可是我并非受到了约束,也许只是觉得学业、家庭的期望或者其他的东西毫无意义吧。可能我还是太过年轻,不懂的生活的沉重还是怎样。
一把Gibson_LP要三万块,打工也要很久。似乎特种营业来钱会很快,不过我觉得那种事情会很麻烦。学园的一些大小姐认为如果多少岁之前还是处女,就说明自己没有魅力。我觉得这种想法特别奇葩,可是我应该也不是很传统的人——大概。
“没有。”我回答他。
“那样也不错,迷惘也是青春的一部分。”他随口敷衍我,“珍惜现在的时光吧。”
“我最近总是会做梦,梦里也是如此一事无成、一成不变的生活。”他接着说道,“都让我误以为现在所看到的是梦境了,一天跟着一天梦境也原来越现实。你不是我梦里的角
色?(我摇头)”不过醒来之后,“发现自己还是自己。人既然活着,一定是有某种任务吧。只是很多人往往都没发现罢了。”
所以,飞起来吧。
他说,飞起来吧。
“我看到你的内裤了。”
仰望的天空被遮挡住,普通的白色棉质布料出现在我的视线里。
“都是女生有什么关系。”内裤的主人指着我的鼻子,“姐姐,我就说不要在校舍里抽烟啦!”
说着她试图抢走我嘴里的烟卷,女孩留着一头俏丽的短发,眉宇看似坚毅,眼神又和蔼可亲。她是我的双胞胎妹妹,叫做樱井光。和我不同的优等生,也是对待任何人都很温柔的班长。
“已经放学了有什么关系。”我偏开头躲闪着,“于是今天又有什么事?”
“还敢问我有什么事,你又翘掉值日生了吧。”她靠在我身边坐下,“姐姐你太我行我素了。”还很懒散,小光把我的脸揉成奇怪的形状。
“姐姐总是喜欢去高处呢。”她说道,你总是来屋顶。
“笨蛋和什么都喜欢高处,俗话说。”我伸出手,就像掌握着天空。
“要说什么和烟雾才有自嘲的意思啦。”她冷静的吐我的槽。
“恐高症的人看到梯子也会想爬上去吧,越高的地方,离天国就越近。”我把一边耳机塞在她的耳朵里,“你看,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,对吧?”
“这个该说是中二吗?姐姐看起来好像小孩子。一点都没有身为姐姐的自觉。”小光摸着我的头发。
因为本来就是小孩子吧,相比公园里的大叔们。等等!我问小光——
“你从哪里学到这个词的。”
“姐姐房间里的漫画。”她笑着说道,“你听说了吗?车站前出现了扮小丑的街头艺人。”
“那又怎样。”我冷言冷语道。
“陪我去看。”她抱着我的手臂。
“我才不要。”总感觉好麻烦的样子,于是我开口拒绝。再说你不是有很多朋友吗?
“陪我去嘛。”
小光眼泪汪汪的这么说,让我觉得有些对不起她。反正也闲得没事做,我这么想的,于是点了点头。
“真的吗,太好了。”她开心的晃动着我,“中二又家里蹲的姐姐终于决定出门了诶。”
“你到底是怎么看待我的啊。”我支起半个身子,苦笑着。
牵起妹妹的手,我们离开校园。
穿过学校的河流同样将城市分割开,家的这边满是破旧的工厂,落后却充满人情味的商店街还有廉价公寓。而对面则耸立着各种高楼大厦,环绕着高架桥,整齐划一且热闹非凡的商业区。
天气晴朗的时候,还能看到连接广阔世界的桥,就像彩虹一样伸向云端。不同的风景整合在一起,我想城市的包容力还真是奇妙。
新与旧的夹缝中有一家名为天野书屋的书店,除了图书之外还经营各种音像制品。我以前只会网络购物,因为实体店里不一定会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。不过现在我则喜欢上了去这家书店,淘一些以前从未了解的书或是专辑;这种新鲜感吸引着我,偶尔会有很惊喜的发现。
每当攒够零花钱——有时也会向小光借,虽然从未还过;我会去店里,在层叠的书架中试图邂逅什么。也会和店员——远子小姐和条子小姐谈谈各自喜欢的音乐、作家,或是集体批判新锐摇滚乐队,怀念六十年代的披头士的荣光。
我与小光途经书店,看到条子小姐坐在店门外的遮阳伞下读些什么。也许是正巧看完一个段落,她抬起头来,对我们露出微笑,我则挥手致意。
“姐姐总是认识许多奇怪的人呢。”小光探头探脑的望向书店的牌匾,“听班上的同学说,这里好像能用器官或者灵魂什么的来交换金钱。”
“奇怪的人倒是没错,不过并非是坏人。”我回答道,“还有那里又不是当铺,是书店。”
“可是还有人说,晚上能听到恶魔的声音。”小光还是坚持己见。
“那是玛丽莲曼森的歌吧。”
天
野书屋的两个人都是很痴迷的摇滚迷,店里的黑胶唱机也一直在放着年代久远的摇滚乐。在特意空出的墙上还挂着把Gibson_LP_Traditional_1960_Zebra_SH,琴箱上还有弹孔,里面嵌着弹头。据说是从冷战时期流传下来的,听远子小姐讲,
这把吉他曾经很巧合的挡下杀手的狙击,救了她的曾曾曾曾曾祖母的命。虽然她讲的活灵活现,不过真实性还有待考证。
话虽如此,这把琴确实的有一种历史沉淀的厚重感。我想经历了长久的岁月,什么东西会累积下来,变得更为沉稳。
车站前人来人往,广场的喷泉边有两个小丑打扮的人。似乎都是女性的样子,一个用手风琴拉出欢快的曲子,另一个抛着手里的球。
想起了伊坂幸太郎的小说,如果你享受着生活,就能摆脱地球的重力。
我们就这么看了一会儿,然后小光向一旁的礼帽里丢了几枚硬币。很有趣吗?我问她。
“重点不是有不有趣,而是和姐姐一起来就很有趣。”小光笑着回答我,牵起手。于是我们看起来傻傻的跟着乐曲跳了起来。
“感觉怎么样?”
“还行吧,我觉得这么做好傻啊。”我试图压下不自觉扬起的嘴角。
“骗人,姐姐的表情看起来爽快多了。”小光做出思考的表情,“嗯......嗯,这就叫傲娇?”
“这又是哪里学来的。”
“姐姐房间的漫画。”
“别乱翻我东西啊。”我教导着她,“还有不要拿我寻开心。”
“话说,姐姐为什么会是姐姐。”
“你这个问题考到我了。”我思索着,“双胞胎出生时,先出来的就是姐姐吧。”
“那么如果我在肚子里翻个身,或许我就是姐姐啦。”小光的嘴巴变成了三角形,就像漫画里的表情一样,“因为这种小事就掌握了人生的主导权,我不能接受。”
“别这么说嘛,姐姐也是有姐姐的苦恼的。”虽然烦恼的具体似乎和妹妹无关。
《百年孤独》里描写的流浪民族,吉普赛人保守着内心关于流浪的一些浪漫的向往和天生的特质。
而这二位艺人则出于另一种理由流连于各种地方,“马戏团的小丑,弗拉明戈音乐只要接触到就会被染上快乐的颜色。我们也希望让其他地方的人们也同样获得这种感受。”
当我问及这种生活会不会很艰辛的时候,对方笑着回答我——
“当然会很辛苦,不过我们并没有把这当成工作,而是....怎么说呢,当你全心全意且不求回报去做什么事情,收获的东西总会比吃饱饭更重要,也更无意义。”
“你讨厌捆住你的日常吗?”小丑问我。
“倒不是讨厌,只是觉得很麻烦。”我回答道,“大概只是这个年纪特有的忧郁感吧,莫名的空虚,莫名失望。明明什么都没有经历过,也要装作迷茫的举足不前。”
“哈哈哈。”对方大笑道,“闲的没事干就不要去思考人生,给自己找点事做吧。生活就是这样啦,你可以随时退出,却永远无法摆脱。”
“所以才觉得活着好麻烦。”我总结道。
“你有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?”她也像那个大叔一样问我。
“除了吉他的话,大概就是那个了吧。”
1969年,在《Let It Be》发行之前,这张伟大的专辑以《Get Back》的名字少量发行,当时只有数量很少的一部分幸运歌迷买到了这个最原始的版本。
虽然最后1990年还是再版了,我还是想要这张披头士真正想做的专辑。想必应该是买不起,不过至少让我在死前好好的听一遍。就足够了。
我把手机上的封面图展示给她看,她想了想,说出一个地名。
“我对这个不是很了解啦。”她挠挠头,“不过我好像在那里见到过,也是和我们一样开着厢型车。”
专门收购还有贩卖二手书籍和唱片的大叔,要说特征的话就是有明亮的铜片装饰的礼帽。
小丑回忆着,接着说道:
“如果你觉得打口碟也可以……我是不觉得原版那么容易就能得手啦。”
“哦,这样啊。”我点点头。
走在回家的路上,小光时不时的看我,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。
“姐姐要去那个地方吗?”她好像终于鼓起勇气,问我。
“嗯,我要去看看。”
“路费怎么办?”
“你不应该问,怎么跟家里人交代吗?”我摸摸她的头。
“对喔。”她拍下手掌。
“要跟我一起去吗?”我问她。
“嗯。”小光毫不犹豫的点头道。
小光从小就很黏我,就像她所说的仿佛我只是勤快的翻了个身就掌握了主导。我们相同的外貌仅仅只能靠头发的长度来分辨,就像同一枚硬币的两面,虽然看上去有些许不同,但实际上就是一个人吧。
“于是姐姐有乘电车的钱吗?”
“没有,不过我有驾照。”我扬了扬拴在腰带上和我同样空虚的钱包
“那就需要一辆车了。”小光提议道。
“天野书屋的店主,远子小姐有车。”我想了想,“一会儿就去拜托她看看。”
“要带衣服呢,还有像旅馆那种洗漱套装。睡袋呢?”
“睡袋太麻烦了。”
“那就带毯子吧。”小光掰起手指,“还需要吃的东西,我们好像连汽油钱都没有诶。”
“怎么比我还兴奋啊。”我苦笑道。
“因为姐姐没有我不行吧!”
小光涨红了脸。
“是的,不行。”远子小姐斩钉截铁的拒绝道,“这不是笨蛋吗?你们根本没有路费吧。”
“总会有办法的。”虽然不知道要怎么做,姑且我先死鸭子嘴硬着。
“那你倒是说说看啊。”远子小姐摇着头。
“别这么咄咄逼人嘛,有什么不好。”条子小姐冒出来打圆场,“寻找自我可是成长的必经之路。”
“我可不记得我做过这么傻的事。”远子小姐抱起手臂,“再说只有两个未成年人很危险吧。”
“姐姐会保护我的,所以没问题。”小光坚定的声音插入对话之中。
“呵,这平板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吧。”远子小姐鄙夷的看着我,“退一万步说,我把车借给你们结果出了意外谁来承担?而且,你会开手动挡么。”
不过是手动挡不要瞧不起人,别看我这样,我可是Paper_driver喔!
“那就是根本不会吧。”
“为什么不骑单车呢?”条子小姐提出建议。
“我不会。”我言简意赅的否定道。
“说来惭愧...”小光也摆摆手。
“总之绝对不行。”远子小姐下定结论,“出于友情的考量,我就不通知你的家长和学校了。”所以快滚吧,字里行间隐藏着这样的潜台词。
“不过也不是不能理解。”条子小姐说道,“毕竟是披头士啊。”
“是啊。”远子小姐难得赞同道,“如果不是已经有一张了,还真想收回来。”
“什么?”我惊讶道,“我怎么不知道。”
“因为你从来没问过。”远子小姐冷冷道,“要听吗?死之前。”
“不要,绝对不要。”这次换我别扭起来,“如果不是亲自去找就没有意义了。”
是的,意义。这个在历史课经常能见到的词汇,意思应该是一件事对相关者产生的影响。无论好坏,我追求着这种意义。就像对流浪艺人讲过的,一成不变的生活穷极无聊。而人只要不担心温饱,就会去追求一些精神上的东西;生活在爱与平和中的我则同样寻求着心灵寄托。
似乎再交谈下去也不会得到令我满意的结果,于是我决定离开。站起身,我不小心打翻了茶杯,麦茶浸染了制服的衬衫,所以我借用了店里的浴室。
洗过澡,尚且潮湿的衣服糊在身体上,有种奇怪的触感。我和小光向远子小姐致谢,然后往店外走去。
“等一下。”远子小姐喊住我,她锐利的目光审视着我,“你没带走什么吧。”
我无言的将裙子的口袋整个翻出来。
“可以了。”店长满意的点点头。
“一路顺风。”条子小姐别有深意的对我们鼓劲。
我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。
离开书店已经是夜间了,我们还没有联络父母不过也没有收到对方的询问。天空点点繁星,空气和我的心情一样爽快。
“这样车就没问题了。”我把藏在嘴里的车钥匙取出来。
“姐姐你好诈.....”小光呆呆的看着我。
发动汽车,我笨拙的操控方向盘驶离街道。小光在储物匣里翻了翻,找到一堆应该是远子小姐收藏的CD
“哦,还有白色相簿啊。”我随手拿起一张。
“是那个冬马和纱的白色相簿吗?”小光问我。
“不要再随便翻我的东西了。”我掐了掐她的脸。
White_Album是披头士在1968发行的第九张专辑,从各种角度而言都很前卫的巅峰之作。不过我只喜欢Blackbird那一首,所以便拿起另一张同样是披头士的专辑。
将碟片塞进车载CD机中,我选中了The Beatles 1,这张发行于2000年的专辑收录了披头士几乎所有最流行的歌曲,我一边用手指敲打节奏,一边跟着保罗麦卡尼特的歌声唱道——
Jojo was a man who thought he was a loner
(Jojo认为他是一个孤独的人)
But he knew it wouldn't last.
(但他知道这不会持续太久)
Jojo_left_his_home_in_TucsonArizona
(Jojo离开了他在亚利桑那州图森家)
For_some_California_grass.
(来到加利福尼亚的草地)
Get_backget_back.
(回来,回来)
Get_back_to_where_you_once_belonged
(回到你最初的归属)
“姐姐唱的好烂诶。”
小光听了一会儿,发表自己的看法。
我翻翻眼睛,没有理她。
“所以姐姐是觉得...”小光交叉手指,组织着语言,“呃,对姐姐来说,我们不是离家出走而是回家咯。”
我是知道的,无论用什么美好的词汇来粉饰这行为。其本质都只不过是中二到家的傻瓜才会做的事情。不过就像那位自由人大叔所说的,像这样不考虑后果去做,很有青春的感觉吧。
大概夜里三点,我把没油的车停在路边。漫长的公路似乎看不到尽头,我开始思考要不要丢下车步行。带有海潮和雨水的风迎面吹来,让人分不清什么时候失去月光的天空乌云密布。过了一会儿,淅淅沥沥的小雨降了下来。车载音响依旧播放着披头士的歌,于是我们缩在座椅上,互相抱着取暖。
“现在怎么办?”小光摸摸肚子,“姐姐,我饿了。”
“顺其自然吧。”我回答道,“总会有一个答案的,所以顺其自然吧。”
“这里就算引用歌词也一点都不帅气啦。”小光嘟起嘴,“好冷{{(> _ < )}}”
用力的抱住她,我们相同的心跳和呼吸也融入了静静流淌的音乐之中。
次日早上,迷迷糊糊的我从座椅上直起身子。脑袋猛的撞上车顶,我清醒过来。
怪异的入睡姿势让我全身上下都隐隐作痛,只不过稍稍动弹一下居听到骨头咔咔作响。被我压在身下的小光衣装凌乱,像提线木偶般扭曲着关节。
于是我把她摆正姿势,又将制服外套披在她身上。钻出车外,我发现我们的车停在海边。
舒展着肢体,我靠坐在栏杆上掏出手机。已经上午十点多了,还没有收到父母的来电,该不是被抛弃了吧,我胡思乱想着。
公路依旧清净无比,没有车停下不如说根本没有车经过。下了整夜的雨在地面积起水洼,反射着放晴而明媚的天空。
望向海滩,似乎能看到半空中飞舞着海鸥。在远子小姐SUV的后备箱里找到一把民谣吉他,想来她们出去玩的时候一定很有情调。摇滚乐总是和吉他离不开关系,想到了扔在自己房间已经落灰了琴,曾经看球赛窝了一肚子火的我将其狠狠的抡到墙壁上。
左手僵硬的摆出和弦,虽然心里不确定还会不会弹,但手指似乎仍对弹法记忆犹新。我取下挂在脖子上当做项链的拨片,一面感受着脖颈的酸痛,一面扫起四分音符来。
“那是什么歌?”
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我一跳,小光披着我的制服外套,原本整齐的短发也像杂草一样卷起来。
“I'm so tired,白色相簿里的歌。”
“听起来还不错。”小光靠在我身边,微微的体香萦绕着我。
“创建这张专辑的时候,团员的关系很差,所以成品就好像把每个人的创作的独唱曲拼凑在一起。”我继续手的动作,“这首歌是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尼特共同创作的,非常直接的表达了他们对那时乐队情况的疲惫感。”
尽管最后还是一张非常棒的专辑。
“嗯,伴奏部分确实很好听。”小光闭上眼睛,似乎在感受海边清新的气息。
“所以姐姐也感觉很累吗?”她看着我。
“没错,我的大腿已经快要失去知觉了。”
“所谓摇滚乐究竟是什么呢?”小光问我道,“姐姐收藏的专辑我也有听过一些,很印象中那种歇斯底里的感觉完全不一样。像是尼尔杨或者沙滩男孩,明明节奏也很慢,歌声也没什么起伏。”
尽管如此也属于摇滚乐实在是很奇怪,她表达着自己的疑惑。
“干嘛要想的这么复杂呢?”
“咦?”小光的脑袋上冒出问号。
“摇
滚乐队做出的音乐就是摇滚乐,这样想不就好了。”我回答道,“民谣、流行或者灵魂布鲁斯都只不过是便于销售的标签而已。小光只要分成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就可
以了。比如我听一首歌给我ROCK的感觉,哪怕是为三把小提琴和通奏低音创作的D大调卡农和吉格舞曲,很好,这就是摇滚乐。非要定义的话,不觉得有点想太多吗?”
虽然凡事都要问是什么,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吧。
“从姐姐嘴里听到这种话感觉好微妙。”小光微笑着。
啊!我突然跳起来,把吉他塞给小光,整个人靠在我身上的她差一点摔下去。远方驶来一辆车,我站在路边大幅度的挥着手。
厢型车停在我们面前,坐在副驾驶上的女性看到我,露出惊讶的表情。“你还是跑出来了啊。”她笑道。
“你是?”我发现自己好像不认识她。
对方在怀里摸索了一阵,取出红球放在鼻子上。我想了想,原来是车站前的流浪艺人。
她把牵引绳拴在我们的车上,“加油站就在前面不远。”
“...我们没有钱。”我扭捏着。
啊哈哈,她爽朗的笑着,“真不错。”拍拍我肩膀,“让我想起年轻的时候啊。”
在加油站加满油箱,我们在旁边的汽车餐厅落座。不用说当然是对方付账,我忽然感觉很不好意思。
“没关系啦,萍水相逢的大家能坐在一起也是缘分啊。”何况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。
我们再次致谢,卸下小丑装的她很大度的摆摆手。“话说回来,你看起来就长着一张尼特族的脸,想来成绩也是满江红吧。”
干嘛要问这种事啦,我小声的回答道,“数学要补考。”
“这样没问题吗?”二人组合中的另一位担心道。
“大概暂时还不用担心。”我像鸵鸟一样把脑袋**沙子里,“大概。”
“我不会说这样不好之类的批评的话啦,不过青春只够挥霍一次喔。”她把玩着红色的球,“我们没有念完高中,在校时成绩也很烂,现在的生活也不能说有多好。但是——”她顿了顿,“却很开心。人生在世不过百于载,能够自由行动的时间也许不到三十年。所以心情很重要,痛苦的活着还是高兴的死去,我一定会选后者吧。你也是不要总想着那些烦恼的事,不如全部忘光光怎么样?”
我思索着,她又哈哈哈的笑道,“不过这些都是我不负责任的长篇大论了,你可千万不要当真。”
“姐姐现在不开心吗?”小光也问我。
并非如此,只是无病呻吟的故作忧郁罢了——不过我并没有说出口。
“你们接下来要去哪里?”
“先去找那张专辑吧。”我答道。
“那时我虽然有说看到过,不过已经是一周前的事情啦。”手风琴艺人抓抓头发,“所以就算你们现在赶过去,对方也不一定还在那里。”
“那我们就打起精神回家。”
哈哈哈,小丑大力的拍着我的肩膀,好痛。
仔细的询问了那位旅行商人最后出现的时间和地点之后,我们在加油站道别。双方都很默契的只说了一些祝福的话,并没有触及姓名或是联系方式。也许这就是萍水相逢的意义吧。
虽然受了不少照顾,不过她们想必也不在乎我会不会报恩还是怎样。古话所说的但行好事,莫问前程应该能够描述我现在的心境吧。
昨天夜里已经走了很长的路程,所以下午四点多我们便到达了那座城市。在中山公园广场上看到了情报描述的旅行商人,坐在太阳伞下不知读些什么。他身边停着一辆打开后备箱的三厢型面包车,里面塞着满满的旧书和老唱片。
这位大叔头上戴着我很熟悉的那顶违和感强烈的爵士帽,还装饰着铜制的亮片。
我快步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,用惊喜的声音喊到“大叔!”
“你是...”他挑了挑眉毛。
“小山初代啊,我是小山初代。”
小光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。
“哦...哦!是你啊。”他看起来也很高兴,“没想到长这么大了,看到你的脸,就让我想到太太当年的样子呢。”
“你太太是位美人呢。”
“不要夸自己啦。”大叔讪笑着,“如果有一天,你也能了解对自己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就好了。”
我说明来意,大叔摇摇头。
“虽然很抱歉,原版很久之前就卖出去了。好像是被一家书店收走了,这里只有我自己复刻的,可以吗?”
“请问...那家书店是叫天野书屋吗?”我迟疑着问道。
“没错,店长是个奇妙的人呢。”大叔点头。
原来我一直寻找的东西就在身边吗?所谓人生还真是出乎意料啊!我开怀大笑,想了点事,又稍微流了点眼泪。
大叔和小光赶紧来安慰我,我却觉得很对不起他们。于是大叔将披头士的最后一张专辑《Let_it_be》送给我,我感慨万千的向他道别。
“接下来要怎么办?”小光问我。
“回家啦。”
我望向天空,放晴后的蓝色一望无际。黄色的阳光洒下,将我们的身影拉的很长。
“肚子饿不饿?”我问道,小光点点头。于是我从钱包里刮出一点零钱,来到了旁边的便利店。
店里只有几个年轻人,看起来像刚走出门不久的尼特族店员无所适从的站在柜台后面。
“那个,现在只要购物就可以抽奖。”他磕磕绊绊的对我说,于是我把面包扔到柜台上,从纸盒里抓出一张折叠好的纸条来。
“那个,恭喜您中了一瓶可乐。”
他把面包钱扔进收银机,也没有关就跑到货架那边去了。喂喂,这不是教唆犯罪吗?虽然我不会拿就是了。
这时那几个年轻人也拿着商品来付账,看了看打开的收银机又看了看我,我歪歪脑袋,他们其中的一人忽然抓起一把钱跑出门,其他的人傻乎乎的面面相窥。
“喂!你要干嘛!”我喊道,不过这不是明摆着的吗?
也不知道是正义感还是怎样,我加快脚步追上去。
紧盯着他的身影横穿过马路,身体忽然受到冲击。耳边响起刺耳的刹车声,视野中的一切开始旋转,天空被我踩在脚下。
我看到小光瞪大眼睛,她身边的大叔呆呆的看着我,我读着他嘴唇的动作。
飞起来了——他说。
是吗,我,飞起来了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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